福石控股: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王子豪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子豪先生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王子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王子豪先生的原定任期至2026年12月14日,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子豪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王子豪先生的辞职自辞职申请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王子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王子豪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职,公司董事会对王子豪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的贡献和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4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朱迪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朱迪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15日

附件:朱迪女士简历:

朱迪女士,198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于2013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2018年4月加入公司,后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总监等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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