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上交所组织券商开展12月的自查工作,包括客户交易行为、两融业务、客户适当性管理、交易及相关系统管理、承销保荐业务等,督促券商查找业务管理薄弱环节并积极整改落实。其中程序化交易自查事项,包括是否对可能严重影响市场价格和流动性的程序化交易指令加强监控,及时识别、管理和报告客户涉嫌异常交易的行为;两融业务包括融券持续管理工作是否到位,针对融券后大宗买入、定增等情形,是否开展持续核查,核查覆盖面是否全面等,是否针对融券“T+0”交易行为开展监控,是否对融券“T+0”进行前端控制;投行业务方面,主承销商是否勤勉尽责,是否通过承销费用分成、签订抽屉协议或口头承诺等其他利益安排,诱导投资者或向投资者输送不正当利益,是否将投行类业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执业质量、合规情况等纳入薪酬收入的考虑因素等等。交易所将择机安排抽查,对自查工作不到位、不客观的,将采取相应的自律管理措施。
上交所要求券商对两融、客户交易、投行业务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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