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宪法法院:代行总统职权者任命宪法法官有先例

韩国宪法法院方面当地时间17日就执政党代党首权性东宣称的“代行总统职权者不能任命宪法法官”的观点反驳称,在前总统朴槿惠被弹劾时期,代总统黄教安曾任命过宪法法官。

权性东当天上午表示,宪法法院就尹锡悦总统弹劾案做出裁决前,代行总统职权者不可以任命宪法法官;他还宣称,前总统朴槿惠被弹劾时期,代总统黄教安在宪法法院最终做出弹劾成立的裁决后,才任命宪法法院法官。

对于宪法法院在只有6名宪法法官的情况下,能否对总统弹劾案进行审判的问题,宪法法院方面称,“裁判部正在对此进行讨论”。

宪法法院方面已于16日向尹锡悦方面发送了受理弹劾审判请求的通知书及出席要求书,告知他宪法法院已于14日接收国会提交的尹锡悦弹劾决议书正本。按照惯例,这一通知书内明文写有要求接收人在收到通知书后7天之内向宪法法院提交答辩书。但如果通知书未能及时送达,尹锡悦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将被推迟。宪法法院将在接收尹锡悦答辩状书后,将答辩书的内容与国会提交的弹劾议决案进行对照,就双方的主张进行研讨;出席要求书则要求尹锡悦出席预备庭的问询。

宪法法院方面指出,已通过一般邮寄、每日特快专递、行政系统电子邮件等3种方式向尹锡悦方面发送了通知书,第一封通过邮政系统发送的邮件已经转交给总统秘书室,但目前还没有获得正式收据;第二封邮件已经同时发送至总统秘书室和官邸;宪法法院方面还通过行政系统向总统秘书室发送了通知书。(总台记者 张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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