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佳沃: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68 证券简称:ST佳沃 公告编号:2024-108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陆昕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陆昕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将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新的非独立董事就任前,陆昕女士仍将继续履行其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其原定任期为2024年2月20日至2027年2月19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陆昕女士在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陆昕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并审核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拟补选公司总经理黄永棍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接任陆昕女士原担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黄永棍先生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公司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前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永棍先生已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黄永棍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特此公告。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2月19日

附件:黄永棍先生简历:

黄永棍,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中国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英国执业律师资格证。历任德国西马克公司合同经理、沙特项目经理;中国中铁隧道局商务经理、法务部长;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法务副总监、总监;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控法务中心法务总监、境外经营管理中心负责人及境外经营管理中心副总裁。自2024年6月起担任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永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黄永棍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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