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与思考丨树立严格管理关心爱护鲜明导向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作出部署,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干部既严格管理又关心爱护的鲜明态度,对于推动全党抓改革、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奋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准确把握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政策策略,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为创新者鼓劲,不断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积极探索“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规范化路径

广西壮族自治区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基础上,全面贯彻《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健全制度机制,采取综合措施,激励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着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自治区党委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强调在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同时,注重健全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加大对干部关心关爱力度。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工作要点、自治区纪委全会连续6年对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作出具体安排,把从严监督管理与激励担当作为有机统一起来,将“三个区分开来”与其他重点改革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监督、同落实。着眼完善制度机制,先后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工作实施方案》《容错正面负面清单(试行)》《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提供基本规范和工作指引。全区各级各部门积极探索践行“三个区分开来”的具体举措,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统筹推进、各地各部门分工落实的工作格局。

自治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精准把握“三个区分开来”政策策略,先后印发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积极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工作办法和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最大限度调动和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凝聚正向激励的强大正能量。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分类处置和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实现“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协同并进。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及具有问责职能的部门负责具体办理,坚持实事求是、精准规范,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挽回损失等综合分析研判,对符合相关要求的大胆容错。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形成激浊扬清效应。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关爱回访、教育帮扶,帮助受处理处分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党的二十大以来,全区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0.6万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占比达93.6%,累计为1380名受到诬告陷害或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澄清正名,对15781名处分影响期届满的干部开展回访教育。

准确把握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实践要求

当前,基层在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的实践中还存在不敢区分、不愿区分、不会区分运用等问题,整体效果有待提升。对此,必须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的政策初衷和实践要求,校准目标方向、厘清工作思路、抓实落实举措。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三个区分开来”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策略性,只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才能发挥好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每条战线、每个领域不折不扣地落实这一要求。必须始终坚持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全过程各方面,加强系统施策、统筹指导、协调联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工作制度,牢牢把握工作推进的节奏和力度,确保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深化拓展。

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也是我们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基本原则。实践中,“三个区分开来”涉及对干部失误错误的评价和处理,关系到党员干部的政治生命,只有坚持实事求是这一生命线,充分考虑历史因素、客观因素,做到公平公正、不枉不纵、兼顾情理,才能让干部心服、群众信服。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用全面、历史、辩证的眼光看待问题,统筹把握事实证据、纪法标准、思想态度,综合考量性质、情节、危害及所在地区部门政治生态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置,最大化激发干部的内在动力。

系统思维是综合性的思维方式,强调要从整体和全局出发,通过凝聚各方力量、综合运用各种措施来解决问题、推进工作。“三个区分开来”是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正向激励机制的重要一环,需要统筹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力量,将政治关爱、精准问责、考核评价、结果运用等多种手段有机衔接,才能让政策发挥更大效应。必须找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关键点和着力点,坚持部门联动、多管齐下,推动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容错纠错、严查诬告陷害、澄清正名、回访教育等各项工作同向发力,做到工作取向上相互配合、工作效果上相得益彰。

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是推动“三个区分开来”的价值追求。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不是要把人管死,让人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搞成暮气沉沉、无所作为的一潭死水,而是要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必须善于从政治上谋划和推动“三个区分开来”,以净化政治生态、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为结果导向,在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的前提下,用好用足党的政策和策略,做到宽严相济、张弛有度,纪法情理贯通融合,促进“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以“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党员干部勤廉有为

二十届三中全会吹响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号角,需要广大干部事不避难、勇毅前行,以实绩实干彰显担当作为。要坚持在守正中创新、在巩固中深化、在完善中提升,推动“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规范化,确保纪法约束有硬度、组织关怀有温度,凝聚起更为磅礴有力的奋进力量。

压紧压实责任。压实主体责任,将“三个区分开来”列入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范围,纳入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述职评议内容,推动主体责任一贯到底。压实党委办公厅(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强化工作协同联动,加强会商研判,推动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各项机制贯通衔接、综合发力。加强督促指导,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巡视巡察范畴,探索建立相应考核和统计体系,定期分析研判。

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顶层制度设计,自上而下出台“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规范化的工作办法,特别是要区别对待全面深化改革、探索性试验、推动发展中的失误错误,细化具体情形,完善适用范围,只要出于公心、没有谋取私利、履行必要程序、勤勉尽责、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纠正错误的,均可考虑予以宽容对待。明确工作启动、调查、认定等重点环节,设定一套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等都能适用的简便步骤。探索建立容错纠错事项事前报备机制,完善各地各部门各系统容错纠错事项清单等机制,推动“防错”关口前移。对予以宽容免责的干部,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职称评聘及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时,符合条件的要正常使用,以此免除干部的后顾之忧。

贯通纪法情理。综合运用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赋予的多种手段,相互耦合应用,最大限度发挥治理效能。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既讲原则性,又有灵活性,做到严有标准、宽有尺度,精准执纪、纪法协同。加大澄清正名力度,着力增强工作的规范性、精准性、可操作性,严查恶意中伤、诬告陷害等行为,为担当实干者撑腰鼓劲。丰富拓展回访教育工作内涵,通过细致入微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正面疏导引导,促使“有错”干部向“有为”干部转变。

注重宣传引导。加强政策研究,组织开展跨部门、跨领域、跨专业的联合研究,推出一批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加大宣传力度,稳妥审慎发布“三个区分开来”典型指导案例,综合运用网站、“两微一端”、电视、报刊等宣传平台,加大对关爱激励政策规定、正面典型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理性看待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以良好氛围激活干部干事创业一池春水。(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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