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青年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3月14日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齐同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齐同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长期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收受礼金;贪婪腐化,恣意妄为,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采矿权证办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齐同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齐同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齐同生出生于1952年7月,河北平山人,曾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主任,2005年升任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后改任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
2013年1月,其担任自治区政协主席,2018年3月转岗全国政协,直至2023年卸任。2024年10月,齐同生被查。
同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海关总署原党委委员、副署长孙玉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玉宁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搞钱色交易;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干预公共财政资金分配;贪婪腐化,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孙玉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孙玉宁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孙玉宁出生于1965年7月,吉林舒兰人。他在海关系统工作多年,2004年任长春海关副关长、党组成员,2012年任满洲里海关关长、党组书记,2015年任郑州海关关长、党组书记,2018年任大连海关关长、党组副书记(后为党委副书记)。
2020年10月,孙玉宁升任海关总署副署长、党委委员,直至2024年9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