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朋友圈内容被"搬运"长达数年 冒充者:已在调解

近日,云南的任女士在社交平台收到一条私信,对方表示有别人在网络上冒充她,并给她发送了一系列截图证据。原本半信半疑的她看到后大吃一惊,原来有人将她的朋友圈内容全盘“搬运”至其他账号,多年来一直冒充她与他人“恋爱”,且有不少经济往来。“我不是明星也不是网红,只是一个爱分享生活的普通人,怎么也没想到会被冒充。”任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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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仿冒对比

“冒充我的人自拟了一个‘程懿’的名字,用我的照片,甚至是一模一样的个人简介,晒出了大量生活照,里面包括我潜水、滑雪的照片,还有我晒过的各种证书,我的朋友、家人甚至宠物全部出现在这些仿冒的账号中。”任女士介绍,这些内容被发布至一个抖音号、两个微信号中。记者拨通冒充者的电话后,她只承认冒用任女士信息。“我已经道歉了,也调解了,网络上一些不实说法对我也造成其他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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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冒充

朋友圈里的生活常年被“搬运” 网友私信才戳穿

“你好,你是叫程懿吗?我有个朋友想加你微信,有很重要的事情跟你说。有人在冒充你。”8月19日,任女士的社交平台收到这样一条私信,一开始她还以为碰上了新型骗局,谁料加上微信后,对方发来了一系列图片,内容让任女士十分震惊。图片上微信号中的朋友圈,从背景到发布的图片、文案,和任女士自己发的朋友圈内容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昵称叫作“懿懿”。

发图者陈女士(化名)告诉任女士,自己的朋友刷到了任女士的抖音,觉得十分眼熟,这才解开自己多年的“谜团”。原来,陈女士有一位微信上认识的好姐妹“程懿”,却没想到自己和丈夫因为“程懿”闹出矛盾导致离婚。陈女士自述,自己五年来一直对此事愤愤不平。看到任女士的社交账号并联系后,她才发现此人还是冒充的身份。

“说起来离谱,你不认识我,但是这些年来你全部的生活我都清清楚楚,每一个朋友圈照片我都看过。”陈女士对任女士说。得知此事后,任女士又震惊又气愤,仿冒她的人一定“潜伏”在自己的微信联系人中,经过几番搜索,她基本确定了此人的身份。“这是一个售卖电子烟的微商账号,我现实里根本不认识她。唯一跟她的交集是我之前在泰国上学,她拜托我帮忙作祈福。祈福需要她提供名字等信息,当时她告诉我她叫李某某,住在安徽黄山。”

任女士没想到,自两人加上微信以来,李某某多年来都一直在搬运自己的生活信息。任女士向记者介绍,自己从大学时期开始创业,现如今经营着一家普拉提运动馆。除此之外还有许多爱好,如旅游、网球、潜水、滑雪等等,还会经常外出学习。任女士也爱将自己的生活照分享在社交平台上,没想到此举给了骗子可乘之机,连母亲和小狗的照片都曾被盗用。“程懿”保存了任女士的照片、视频,给自己树立像任女士一样的“忙碌”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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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但不承认网恋

报警后无法刑事立案,对方写下道歉信和保证书

任女士在收集到了大量的证据后,于8月20日前往了云南文山新平派出所报了警。不过,在看过任女士的证据后,警方表示,因目前未对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这件事无法进行刑事立案,建议她按民事途径处理,并让她填写了相关工作记录。

8月21日,任女士联系了李某某的账号。李某某起初拒不承认,但在听到任女士报警后明显慌了神,答应任女士注销冒充她的微信账号,彻底删除所有涉及任女士个人信息的内容并发布公开道歉信和保证书,并按了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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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和转账记录

记者在这两份材料上看到,李某某承认长期冒用任女士信息并写到:“自2018年起至2025年8月21日止,在未经您任何授权的情况下,通过两个微信号,盗用您的姓名、照片、生活经历等个人身份信息,伪造身份与他人进行网络交友、恋爱甚至涉及经济往来,并对您的名誉和精神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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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书

任女士告诉记者,虽然做出了上述承诺,但是李某某在执行过程中仍然有所保留。当任女士要求注销两个冒充的微信号时,李某某以一个账号“绑定了游戏账号,往里面充值了几万块钱,微信注销后游戏账号就没了”为由,并没有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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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立案记录

“网恋”四年才知对方冒充身份 冒用者回应:部分网络消息不属实

一位与“程懿”交往过的侯先生向紫牛记者讲述了自己的经历。“陈女士找到我时,我还以为程懿得罪了人遭到报复,直到她给我发了任女士的抖音和朋友圈,以及李某某的道歉信和保证书,我才相信。”侯先生感到十分震惊。

据侯先生介绍,自己的妹妹和李某某是好朋友,李某某提起过自己的朋友“长得好看,条件又好,一直在找对象”,他便以此加上了“程懿”的微信,两人确认了恋爱关系。侯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和“程懿”打过很多次语音电话,但每次自己提出打视频时,“程懿”总以自己忙拒绝。“每次我起疑心的时候,或者想和她分手时,她又会给我画饼,制造一种‘还能继续’的感觉。她还加了我父母的微信,现在我身边朋友的微信她几乎都有。”网恋四年,侯先生才发觉对方的身份居然是冒充的。“程懿”总是用各种理由要求侯先生转账,四年间共转账一万五千元左右。在侯先生戳穿“程懿”后,李某某给他转账退还了一万元。9月10日,侯先生报警,前往派出所咨询。警察称此事只能构成欺诈行为,但未能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建议任女士、侯先生配合黄山派出所调查李某某是否有其他行为。

9月14日,记者拨通了李某某的电话,她对当事人的一些说法并不认可,只承认冒用了任女士的照片。“这个事情已经解决了,我们写过道歉的东西了,包括我们这边派出所也都调解过了。”李某某说:“她发布的东西,有真实的,也有不真实的。我建议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她还表示,司法机关已经介入,正在帮双方进行调解。

律师解读:构成民事侵权,其他事实待认定

记者采访了上海市协力(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爱东,他表示,李某某在社交平台擅自公开任女士及其家人肖像的行为并未获得当事人许可,其行为构成对任女士及其家人肖像权的侵害。任女士及家人可以要求李某某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修改了《民法通则》中关于肖像权的规定,无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都应当经过肖像权人同意。”

另外,对任女士的这些图片、文案擅自发布,也可能根据《著作权法》构成剽窃,应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而对于其他当事人反映的,借任女士朋友圈虚构人物“网恋”一事,律师表示具体情节有待公安机关认定。“通常以‘网恋’为名、行诈骗之实的案件中,诈欺行为人往往辩称与被害人之间的金钱往来是民事借贷或赠与性质,关键是区分界定金钱往来系正常恋爱的赠与还是构成诈骗罪。认定从主观上是否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客观上是否具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另外也要根据公私财物的金额来认定。”

任女士将遭遇以视频的形式发布,得到了许多网友的关注。不少网友有着相似的经历,比如照片被别人利用进行ai合成、恋爱等等,都给他们带来了不小的困扰。经过此事,任女士表示:“互联网确实是一个双刃剑,但是我不可能因为一个人搬运我的东西,我就不分享我自己的生活。其实现在很多人都遇到和我类似的情况,所以我就是想让大家看下遇到这样的情况到底去处理,通过什么路径才能够保护自己。”

实习生 孙舒颜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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